勞動仲裁部門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關鍵機構,主要負責處理各類勞動糾紛。這些爭議可能涉及開除、辭職等人事爭議,薪資、保險等福利爭議,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方面的爭議。此外,勞動仲裁部門還指導街鎮調解工作,為勞動合同提供公正鑒定,并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了解這些職能對于勞動者在遇到勞動爭議時尋求公正和合法途徑至關重要。
一、勞動仲裁部門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根據相關行政區域設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轄的勞動仲裁科室所承擔的主要職能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細致地開展勞動爭議仲裁事務,對于因用人單位行使開除、除名、辭退員工權利及員工主動辭職或自動離職等行為引發的爭議進行妥善處理;
2.針對因執行國家關于薪資、保險、福利待遇、職業培訓以及勞動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相關規定所產生的爭議進行全面應對;
3.認真處理因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過程中所引發的各類爭議,以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需由該部門負責的其他工作事項;
4.積極指導各街鎮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5.為本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傭的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提供公正的鑒定服務;
6.負責對本地區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雇傭的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進行公正的鑒定服務;
7.圓滿完成上級領導機構交付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勞動仲裁部門的管轄權歸屬于其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仲裁部門在哪里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地點的選擇方面,您可考慮以下兩個方案:
首先,您可以向勞動合同所規定的實際履行地區域或用人單位所屬地的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其次,若沖突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執行地及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提交了各自的仲裁請求,那么這種情況下的仲裁權力將歸屬于勞動合同執行地的勞動糾紛仲裁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是完全免費的服務項目,因此在正式啟動仲裁程序之前,我建議您嘗試再次與您現在工作的公司進行一次友好的談判,如果這次調解依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您就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關遞交仲裁申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下屬的勞動仲裁部門主要負責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其中涵蓋了諸如解雇、離職等人事糾紛,以及薪酬待遇、社會保險等福利方面的爭議,還包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相關法律問題的爭議解決。此外,該部門還承擔著對各街鎮調解工作的指導職責,為勞動合同的公正性提供權威性的鑒定意見,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付的各項任務。在管轄權限上,該部門隸屬于其所屬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