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中招政策公布,2021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于6月25日至26日舉行。5月12日,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年中招報名、考試、錄取、優惠政策及考試招生工作管理等各方面政策,強調中招工作“十個嚴禁”。
海南2021年中招政策
關于考試內容和分數,《意見》明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的卷面滿分為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滿分為100分,體育與健康科目滿分為50分。各考試科目原始分總分890分,由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8個考試科目原始分與生物、地理2個考試科目原始分的40%相加而成。
2020年八年級考生的生物、地理2科按考試得分的40%計入2021年中招錄取總分,2021年八年級考生的生物、地理2科將按得分的50%計入2022年的中招錄取總分。
關于自主招生,《意見》明確,我省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比例為10%,其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規模繼續保持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6%;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要主動公開經省中招辦報備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方向、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和程序等),并明確自主招生設最低控制分數線。
其中,關于民辦高中招生范圍,《意見》明確,要進一步規范民辦高中跨區域招生,強調“除民辦高中公費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其他計劃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如在審批地生源不足,須經省中招辦批準后,方可跨區域招生。”
為進一步規范中招工作,根據教育部要求,《意見》強調中招工作要嚴格執行“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線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接收未參加2021年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等“十個嚴禁”要求。
明年起
海南的中招工作將有這些調整
海南日報記者還了解到,根據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從2022年起對中招工作做適當調整。
第一
根據教育部關于“屬地招生”要求,充分考慮我省普通高中資源尤其是優質高中分布不均衡的實際情況,明確“自2022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統招計劃招生范圍調整為以學校所在地市縣為主,輻射其他或臨近市縣,并傾斜支持普通高中學位緊缺的市縣、少數民族市縣、教育基礎薄弱市縣。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統招計劃分配由省教育廳根據上述原則制定分配方案。其中,國興中學作為省屬民族中學,其招生范圍和政策暫不作調整。”
第二
為保障教育公平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明確“自2022年起,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考生,若選擇報考戶籍地的普通高中,可享受戶籍地考生同等待遇。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除特長生和自主招生等以外分配到市縣的統招計劃,招收對象為具有該市縣戶籍并在該市縣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在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生,或非該市縣戶籍但在該市縣初中學校有三年學籍且就讀滿三年的應屆生。”
第三
對“指標到校”政策進行調整優化,明確“從2022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分配到學校所在地市縣的招生計劃,其用于‘指標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明確“自2022年起,有條件的市縣(單位)應取消對‘指標到校’計劃錄取的戶籍要求,暫不具備條件的市縣(單位)應逐年放寬對‘指標到校’計劃的戶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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