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2022年中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根據許昌市教育部發(fā)布的最新消息,許昌市2022年中心城區(qū)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已經公布出來了,還不知道該市分數線的考生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河南許昌2022年中考錄取分數線,歡迎參考閱讀。
河南許昌2022年中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中心城區(qū)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335分(因疫情影響,2022年中招體育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取消,相應分值未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各縣(市)、建安區(qū)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各縣(市、區(qū))予以公布。
許昌市2022年普通高中
招生計劃方案
錄取批次
1.提前批錄取(7月8日—11日)
省提前批:7月8日—9日,其中8日為省提前批一批錄取,9日為省提前批二批錄取;
市提前批:7月10日—11日。
提前批有三個批次,每批次設置一個志愿:
第一批為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實驗班;
第二批為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實驗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
第三批為許昌高中面向縣(市)和建安區(qū)招收的實驗班以及面向全市招收的體育藝術、信息學特長班和中澳國際班,許昌市三高面向全市招收的體育藝術特長班,許昌實驗中學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藝術特長班。
2.普通批次(7月12日—30日)
我市普通批次按照“全市同步、分批進行”的原則進行錄取,時間為7月12日—7月30日。
普通批有三個批次,每批次設置一個志愿:
第一批次為省級示范性高中;
第二批次為市級示范性高中;
第三批次為一般高中、綜合高中。
市區(qū)省級示范性高中為許昌高中;
市級示范性高中為許昌實驗中學、許昌市第二高級中學、許昌市第三高級中學;
一般高中為許昌市第五高級中學、許昌市第八中學、東城高級中學、宇華實驗學校。
3.補錄(時間單獨通知)
普通批次錄取結束后,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普通高中,依照剩余計劃進行補錄。
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在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并須填報征集志愿。
補錄的學校對填報補錄志愿的考生按中招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一經錄取,不再退檔。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
1
根據《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實施細則》(豫公通〔2018〕66號),公安烈 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優(yōu)先錄取;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優(yōu)先錄取。
2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
3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發(fā)〔2006〕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tǒng)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豫發(fā)〔2007〕7號)精神,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區(qū)高中的,照顧10分。
4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
5
根據《河南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照顧10分;報考其它學校的,照顧5分。
6
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qū)政治部印發(fā)的河南省實施細則》(政聯(lián)〔2012〕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軍人子女中招優(yōu)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聯(lián)〔2019〕2號)要求執(zhí)行。各軍分區(qū)(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負責審查上報優(yōu)待對象名單,省軍區(qū)政治工作局匯總核定后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優(yōu)待對象名單轉發(fā)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駐豫武警部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的教育優(yōu)待參照執(zhí)行。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fā)《優(yōu)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fā)〔2004〕第192號)要求執(zhí)行。
7
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zhí)行。
8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后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在初中畢業(yè)后參加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
其他事項
1.各縣(市、區(qū))教體局要在市教育局統(tǒng)一指導下,按照普職招生比例6:4的要求,劃定本考區(qū)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7月7日前,將本地學生中招考試成績及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傳至河南省基礎教育綜合信息服務平臺。
2.2022年,市區(qū)省、市級示范性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生比例按照55%執(zhí)行,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級示范性高中的錄取分數線,分配生降50分錄取。享受降分錄取待遇的考生必須是在籍生且連續(xù)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除省定加分項目或授權省轄市確定的加分項目(如高層次人才子女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項目。
4.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學業(yè)資格,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不能再被其他高中錄取。
5.除省教育廳批準設立的宏志班外,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設立宏志班或以宏志班名義招生。
6.維護中招工作的統(tǒng)一性和嚴肅性。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不得突破計劃招生。堅決禁止給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中招考試成績對各縣(市、區(qū))和學校及學生進行排隊或公布名次。
7.嚴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嚴禁違規(guī)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qū)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填報志愿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