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22年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4026
3.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4.學校地址:廣西欽州市西環南路188號
5.學校網站:https:www.gxtic.edu.cn
6.咨詢電話:0777-28089922808993
7.監督電話:0777-2808991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選派人員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監察辦公室設在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2022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要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對于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各自專業錄取進程,參照其專業志愿傾向進行適當調劑。
第十二條 藝術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照藝術類專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原則上按已經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比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專業要求:凡報考我院“空中乘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要求語言流利,普通話標準,儀表清秀。
第十五條 身體條件: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 “空中乘務”這個專業還要求考生形體比較好,五官端正,無紋身,無色覺異常,兩肘以及兩膝蓋以下無明顯的疤痕,無口吃,無遺傳性疾病,無傳染性疾病。女身高:162-170cm,男身高:172-182cm。其他專業不受限制。
第十六條 單科成績:不作具體限制。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不作特別要求。
第十八條 分數級差:不設。
第十九條 優惠政策: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加分、降分政策;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第五章 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每年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自治區政府獎學金(5000元人)、一等國家助學金(4300元人)、二等級國家助學金(2300元人)。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2014年以后,我院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學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第二十二條 我院對特困生,采取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措施。
第六章 證書
第二十三條 我院對畢業生實行雙證制,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德育、體育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畢業時取得我院頒發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職業資格考核的,同時發給國家或國際職業資格證書。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須提前告知我院招生辦公室取得同意,如未經同意超過規定報到日期一個星期后,學院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生被錄取后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給予退學。
第八章 查詢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辦電話:0777-2808992、2808993
第二十七條 學院網址:https:www.gxtic.edu.cn
第九章 退費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生私自離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規定被學校開除學籍或因觸犯刑律不能繼續學習的,所繳學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第二十九條 學生因故退(轉)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學校一律根據實際學習時間計退學費、住宿費,學習時間一學期按 5 個月、一學年按 10 個月計算; 據實計退學生預交(預存)的服務性收費。具體規定如下:
(一) 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
1. 按學年收費時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開學前申請退(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學生開學后未入讀的,按 9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 1 個月(含)以內的,按85%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超過 1 個月至 1 個學期的,按 5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 1 學期讀完,第 2 學期入讀 3 個月(含)以內的,按 2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 1 學期讀完,第 2 學期入讀超過 3 個月以上的不再計退學費、住宿費。
2. 按學期收費時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開學前申請退(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學生開學后未入讀的,按 9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 1 個月(含)以內的,按7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 1 個月以上 2 個月(含)以內的,按 5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 2 個月以上 3 個月(含)以內的,按 3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超過 3 個月的不再計退學費、住宿費。
3. 按月收費時學費、住宿費退費規定開學前申請退(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學生開學后未入讀的,按 9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時間在班期計劃教學時間內, 且當月在校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天數一半(含一半)的,按 50% 計退學費、住宿費;當月在校天數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天數一半的, 不計退學費、住宿費。
(二)服務性收費退費規定
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校園卡等儲值卡即時支付服務性收費的, 退學時學校應將卡里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學 生預交的服務性收費,學校應據實結算后將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
(三)代收費退費規定
學生辦理退 (轉)學手續時,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還沒有實施的, 將預收的代收費全部退還給學生;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已經實施的, 不退還預收的代收費。
(四)其他收費規定
住宿費收費標準包含每生每月定額用電用水量的水電費(用電量宿舍 20 度間.月、用水量分別為 5 立方米人.月)。學生實際用電、用水量超出定額的,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
附:
2022年招生專業及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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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學 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
1
|
大健康學院
|
520201
|
護理
|
3
|
11800
|
||||||
2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440501
|
工程造價
|
3
|
9500
|
||||||
3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9500
|
||||||
4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440106
|
建筑室內設計
|
3
|
9500
|
||||||
5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40202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3
|
8500
|
||||||
6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10204
|
數字媒體技術
|
3
|
9500
|
||||||
7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10215
|
動漫制作技術
|
3
|
10500
|
||||||
8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501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10500
|
||||||
9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50106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10500
|
||||||
10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50101
|
藝術設計(平面廣告設計方向)
|
3
|
10500
|
||||||
11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550101
|
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方向)
|
3
|
10500
|
||||||
12
|
教育學院
|
570202
|
應用英語
|
3
|
8800
|
||||||
13
|
教育學院
|
570201
|
商務英語
|
3
|
8800
|
||||||
14
|
教育學院
|
570102K
|
學前教育
|
3
|
9200
|
||||||
15
|
教育學院
|
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3
|
9200
|
||||||
16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3
|
8800
|
||||||
17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301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3
|
8800
|
||||||
18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3
|
8800
|
||||||
19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701
|
電子商務
|
3
|
8800
|
||||||
20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605
|
市場營銷
|
3
|
8800
|
||||||
21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30601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8800
|
||||||
22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00606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3
|
8800
|
||||||
23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40106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3
|
8800
|
||||||
24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8800
|
||||||
25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500405
|
空中乘務
|
3
|
9500
|
||||||
26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460702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
|
8800
|
||||||
27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460701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3
|
9500
|
||||||
28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460103
|
數控技術
|
3
|
9500
|
||||||
29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9500
|
||||||
30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510203
|
軟件技術
|
3
|
9500
|
||||||
31
|
智能與機電工程學院
|
510205
|
大數據技術
|
3
|
9500
|
||||||
注:最終以考試院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