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2022年錄取,2022年湖北師范大學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準。對于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認可其加分。
第十二條 外語類各專業(英語、日語、法語、商務英語)只招收本專業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的應試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必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定分數級差。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
1.傳統高考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綜;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門選考科目之和、選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之和、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
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聯)考成績必須達到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1.美術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書法學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專業*0.6+文化*0.4)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表演(體育舞蹈)等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術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若排序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六條 藝體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不分文理、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實行大類招生,按大類錄取的考生,錄取時不分專業,進校學習一年后根據各教學院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九條 學校面向部分省份招收的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承擔湖北省地方“優師計劃”培養工作,“優師計劃”的招生錄取按照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