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文理學院招生計劃,2022年湖北文理學院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依據學生志愿和高考成績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學校優先錄取分數高的考生;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學校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三條 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比例執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對于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均予以承認。
第十四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
(一)原則
1.實行“專業(類)+院校”投檔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所投專業(類)進行專業安排。
2.傳統高考省份和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進檔考生分類(專業組)按分數(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隊,依次按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考生同意調劑,則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不同意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二)同分排序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
1.傳統高考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綜理綜、文綜理綜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三門選考科目之和、選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之和、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
第十六條 外語類各專業只招收本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其他非外語類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應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資格線。舞蹈表演專業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一)湖北省內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按“(專業課成績×0.6+文化課成績×0.4)×2”計總分排序;
2.舞蹈表演專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體育類按“高考文化課成績×0.5+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0.75”計總分排序。
(二)湖北省外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投檔時已制定統一的成績換算標準的省份(指的是文化課和專業課按照一定比例換算成綜合分投檔的省份),則按各省統一規定的排序成績錄取;
2.若部分省份投檔時,沒有制定統一的成績換算標準(指的是文化、專業雙過線,按照文化課或專業課成績投檔的省份),則按照如下規則排序:
(1)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按“(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300×0.6+文化課成績×0.4”計總分排序;
(2)舞蹈表演專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體育類按“高考文化課成績×0.5+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0.75”計總分排序。
第十八條 中職類招生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得調換專業。
第十九條 凡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不換錄、不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