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2022年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生源質量等實際情況,統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學校發展規劃、城鄉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在各省(區、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一條 在錄取工作中,學院按程序將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二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區、市)相關規定確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原則上投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對實行招生考試改革,按專業、按院校專業組錄取的省份,嚴格按當地招生部門相關錄取規則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是:按考生分數優先,遵從考生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若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錄取到未滿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錄取執行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
第十四條 學院在錄取期間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面向考生公開征集志愿,公開征集志愿后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第十三條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錄取規則是:認可各省專業統(聯)考成績,按考生排序成績(排序成績換算標準:排序成績=省專業統(聯)考成績*60%+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擇優錄取,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投檔排序規則及規定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院在錄取過程中,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優錄或降分政策。對于符合考生所在地優錄條件或降分條件進檔的考生,錄取按本章程“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執行。
第十七條 除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新生進校后學院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也可選修日語,德語,法語,俄語等。
第十八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學院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且對應屆生、往屆生和社會考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院也通過學院官方網站和招生信息網站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