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校綜合評價2021 綜合評價投檔規則,江蘇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已經發布,小編整理了江蘇2021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院校相關內容,來看一下!
1江蘇2021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院校
經批準,共有23所高校在江蘇開展綜合評價招生。
A類高校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華南理工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高校應科學、周密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內容須包括領導機構、招生專業及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報名條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辦法、綜合成績折算辦法及錄取規則、咨詢及申訴渠道、監督機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學合理確定報名條件,選拔綜合素質優秀和拔尖創新潛質突出的學生,不得簡單以論文、專利、中介機構舉辦的競賽(活動)等作為報名條件和初審通過依據。對擬認可的賽事證書,要以權威性高、公信力強的學科競賽為主。高校要根據學科特色,科學確定招生專業,原則上以基礎學科和特色學科專業為主。高校要按照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有關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具體使用辦法,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各高校招生簡章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并報主管單位審核備案。4月28日前,各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江蘇省屬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學外)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如教育部批準新增高校參加試點的,參照本通知精神執行。
2綜合評價招生投檔與錄取
對于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并填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
2.高校應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其中:
凡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檔錄取(專業由高校確定),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凡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招生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進行投檔。
4.按綜合評價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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