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商學院2022招生計劃,武漢工商學院2022年錄取規則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你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武漢工商學院2022招生計劃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武漢工商學院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規則。
第九條 武漢工商學院根據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政策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各省各批次錄取規則實行平行志愿或順序志愿錄取,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條 武漢工商學院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武漢工商學院錄取時承認高考加分。
第十二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
一、藝術類統考
(一)美術學類、設計學類:考生專業統(聯)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控制線者均可填報我校。原則上湖北省按(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2,外省按(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作為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排序錄取。若該省有特殊要求,遵循該省當年公布的錄取規則。
(二)舞蹈學類:考生專業統(聯)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控制線,按專業統(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統(聯)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排序錄取。若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遵循該省當年公布的錄取規則。
二、藝術類校考
數字媒體藝術(廣東省、江西省)、舞蹈表演(陜西省)專業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排序錄取。若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遵循該省當年公布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
第十四條 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