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校服在很多方面可以反映出一個學校的校園樣貌,可以說校服也是校園的門面之一,小編收錄整理了一些信息,供大家參考。接下來和小編一起看看“2021年廣西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詳情。
2021年廣西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導語】可圈可點小編從梧州市教育局了解到,關于印發廣西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已發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工作有序推進,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工作有序推進,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梧州轄區內全日制中小學在校生(下同)。
第三條 中小學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統一穿著的學生服裝,體現中小學生的標識性身份。
第四條 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第五條 梧州市各縣(市、區)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和價格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第六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第二章款式管理
第七條 校服款式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簡潔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
第八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校服款式原則上每5年選定一次,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和資源浪費。
第九條 各縣(市、區)、各學校可結合本地經濟、氣候等情況推行冬季防寒服。
第三章選用規則
第十條 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第十一條 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校服選用時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制定校服選用工作方案。
(二)校服選用統一從全市確定的款式中選取。
(三)校服選用組織應在確定校服選用前召開校服選用工作會議并形成《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明確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價格。
(四)校服選用意見、款式、價格需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規范采購
第十三條 校服采購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等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校服采購堅持自愿購買原則,遵從學生、家長意見,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家長購買。可采取如下兩種方式進行:一是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統一采購,向學生家長發放校服(自愿)訂購卡、校服征訂過程中學校不得參與校服收費,可為學生(家長)提供必要的協助。二是學生自行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校服。
第十五條 校服規格型號與采購單不符、有質量問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校服生產企業應在與采購單位約定的時間內免費更換校服。
第五章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九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了解、查詢校服生產企業每年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啟動問責機制。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門店,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要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的線索。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校服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后,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做流程報備,在完成校服驗收工作后一個月內,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備案表》(附件2)、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發票的復印件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查”即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及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校服售后服務店、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信息平臺作用,公布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學校、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更好地服務學生和學校,防范廉政風險。
第二十三條 各校要將校服采購工作列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存在未履行職責、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保障機制
第二十四條 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
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第二十六條 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選用和采購校服各環節相應文件材料,學校應全部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
2.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備案表
附件1:
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
為做好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根據梧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成立了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具體選用、采購、驗收、發放工作。
經學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研究,決定屆學生(是/否)穿著校服;此次采購的校服款式分別為,價格為元/套;采購方式采用;家長可以根據孩子實際需要及家庭經濟能力自行決定否購買。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校服費用由供應商直接收取,學校不會從中獲取任何費用和其他利益。
學校在接收校服時,將會查驗質量標識。同時,與供應商做好具體的售后服務措施和服務,并及時回應學生(家長)關于校服問題的投訴、反饋、建議等需求。校服管理工作聯系人;,電話:。
校服管理工作小組成員簽名:
XXX年X月X日
附件2:
綜上所述的有關2021年廣西梧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內容,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參考和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請繼續關注可圈可點網站,將實時為您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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