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稱,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小編對此進行了整理,感興趣的小伙伴快來一起看看吧。
深圳擬收緊戶籍遷入政策
5月25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征求《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修訂。
一是調整遷戶渠道。將59號文中人才引進遷戶、政策性遷戶、投資納稅遷戶、積分入戶四個入戶渠道整合為核準類入戶、積分入戶、政策性隨遷入戶三類。其中,積分入戶具體分為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居住社保積分入戶、投資納稅積分入戶三個類別。
二是優化人才引進入戶條件。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技術型人才底線要求調整為“中級職稱 全日制大專”,技能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技師。將在深圳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調整為10年。
三是完善政策性入戶條件。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結婚時間及被投靠人入深戶時間滿2年調整為滿5年,并增加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時間限制優先解決配偶隨遷問題的條件;老人隨遷將子女入深戶時間要求由8年調整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5年的要求。
四是修改計生和守法要求。取消對于入戶人員計生情況的審核,增加遷戶人員需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五是加大造假懲處力度。對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入戶人員,將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戶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六是調整部門分工。據機構改革情況調整各部門職能分工。
深圳人才引進政策標準
(一)本市認定的任期內的高層次人才且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持有效期內的深圳市鵬城優才卡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人員。
(二)具有國內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三)具有國內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碩士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
(四)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五)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其中學士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六)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七)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的企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核發的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的企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核發的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八)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實施辦法和辦理程序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應當按規定做好學歷、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核驗工作。
不符合本條規定條件,屬于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特殊人才,經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專項計劃后,可由市人力資源部門在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引進。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以及業務開展情況,發布人才引進業務負面清單。被列入人才引進業務負面清單的材料和事項,將不作為人才引進的申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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